
一、企業名稱、注冊資本金、地址(省內變更)
1、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紅頭便函);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
3、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
4、蓋有企業公章的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正本2副本);
6、股東會決議;
7、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變更
1、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紅頭便函);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
3、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
4、蓋有企業公章的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1正本2副本);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7、股東會決議;
8、若公司章程明確法定代表人的具體姓名的,需提供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9、《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營業執照注冊號變更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
2、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
3、蓋有企業公章的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
四、補辦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1、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紅頭便函);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1份;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
五、整體改制及企業內外資性質變更
1、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紅頭便函);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
3、企業改制方案及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4、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或原企業注銷核準通知書及新設立核準通知書);
5、蓋有企業公章的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1正本2副本);
7、股東會決議;
8、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9、《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
六、合并、分立、跨省異地變更
1、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紅頭便函);涉及跨省異地變更的,需遷出和遷入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涉及合并、分立的,需原資質注銷申請;
3、《資質申請表》;
4、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核準通知書(或原企業注銷核準通知書及新設立核準通知書);
5、蓋有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變更前、后);
6、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1正本2副本);
7、股東會決議(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9、《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房地產開發)》(加蓋本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