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主體結構竣工驗收的工程能否作為工程業績申報。
答:不能。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作為施工總承包業績考核。
2、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總承包工程或專業承包的綜合工程能否作為工程業績申報。
答:不可以。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申報業績須為企業依法單獨承攬的本專業工程,申報的總承包工程和綜合工程(合同內容涵蓋多個專業承包)不予認可。如:企業申請晉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所提交的工程合同內容涵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和消防設施工程,將合同中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部分用于申請晉升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升級的,不予認可。
3、以"單項合同額"作為業績考核指標的業績,是以結算單為考核依據么?
答:不是。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以承包合同價為準。工程結算單作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驗證,承包合同未載明合同價的,以工程結算單為準。
4、資質標準中要求有“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業績,此處的“近5年”應如何理解?
答:“近5年”或“近10年”是指用于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的有效期,有效期通常從申報當年的前一年逆推5年或10年(申報當年也計算在內),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15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超過時限的代表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5、申報的業績指標略低于標準要求,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6、違法分包或轉包的工程業績用于申請資質,是否認可?
答:不予認可。
7、用于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以什么時間為準來計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計算有效期。
8、群體建筑可以按照“單體建筑面積”業績來考核么?
答:不可以。群體建筑(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但基礎相連的群體建筑,地下結構的面積及地上某一單體面積累計可以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
9、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材料中必須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嗎?若需要,應提供什么樣的材料才有效?
答:工程業績一般不需要提供圖紙、工程結算單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
(1)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簽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2)連體建筑按單位工程申報的,通常需要提供圖紙,圖紙應為帶圖簽的有效圖紙,且圖紙上應設計單位出圖章及設計人員執業印章。
(3)部分資質標準中業績指標涉及“單位工程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單項工程合同額”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結算單,屬于政府、軍隊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單需經第三方確認。
10、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工程合同中所注明的注冊建造師非申報企業的可以認可么?
答:不認可。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建造師、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范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11、同一工程分期發包,簽訂多個施工合同,按照“單項合同額”考核時,多個合同的合同額可以累加么?
答:不可以。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
12、申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申報的工程業績中包括建筑幕墻工程,是否可以一并計入裝修工程?
答:不可以。
13、用于申請資質的工程業績,同時滿足業績標準中的兩款條件,能否計算為兩項業績?
答:不能,只能計算為一項業績。
14、保密工程可以作為工程業績申報么?
答:不可以。
15、按照“層數”指標考核的,設備層可以計算為一層么?
答:不可以。
竣工驗收證明有什么要求么?
答:單位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證明需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公章。
16、受理部門何時發《征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答: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資質,申報企業工程業績的,受理部門應在受理前向工程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發送《征詢工程項目業主意見函》。
17、對申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許可的水運、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子與智能化、防水防腐保溫、環保等方面資質的,除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的業績材料外,還應提供能反應真實施工情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什么內容?
答:證明材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進場物資報驗材料,施工試驗資料,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等能反映真實施工情況的工程技術資料。